1月12日,泰州市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建设汇报会在我市召开,由省民政厅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、卫生厅等部门组成的省联合检查组听取了情况汇报。 据了解,目前泰州地区只有我市建成并运行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。2009年,我市将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建设列入为民办10件实事之一,投入资金45万元支持平台建设和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网络设备升级。市民政部门认真做好低保、五保对象的动态调整工作,抽调专人将救助对象数据信息录入平台数据库,健全相关票据,确保低保、五保家庭都能享受到医疗救助。 目前,我市将农村五保对象、城乡低保对象、享受民政部门定补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先期纳入同步结算平台,该平台网络覆盖全市2家市级医院、28家镇(区)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。医疗救助对象在任何一所医院都可以享受到“一站式”服务,在医疗救助结算窗口就可以把医疗保险报销金额、医疗救助金额和个人自负金额三部分同步结算完成。医疗救助的金额由医院垫付,医疗救助对象只需交纳个人自付部分,在救助结算表上签字就可得到医疗救助。垫付费用由医院与民政部门结算。 在听取了情况汇报后,省联合检查组肯定了我市的做法,要求泰州各市(区)进一步提高认识,在建设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时,要从有利于方便群众,使群众受益受惠的角度考虑,要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进行建设,政策要简明,流程要简化,真正做到“一站式”服务。各地要加快完善信息系统,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,同时要做好衔接工作,争取在短期内全面完成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建设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