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市民政局专题部署文明单位创建工作,要求全系统上下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,坚持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,求真务实,开拓创新,使文明建设创建活动与民政事业发展有机结合。 一是推进制度化。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作为“一把手”工程,纳入部门和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考核,列入议事日程,严格按照精神文明建设有关要求,把任务进行层层分解,明确责任要求,做到工作有部署、有落实、有检查、有总结,形成一级抓一级、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。 二是推进规范化。把加强制度建设、推行规范化服务作为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,紧贴行业实际,制定和落实规范化服务标准和制度,实行挂牌上岗、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,切实增强民政工作人员文明服务、优质服务的自觉意识,保持良好的行业精神状态。 三是实现长效化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,坚持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,把创建文明单位与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,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民政工作同部署、同落实、同检查,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同时,实现文明单位创建长效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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