姜堰市地名委员会关于对市区部分居民住宅区命名的批前公示
姜地办发[2010]14号
根据国务院《地名管理条例》、民政部《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和《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》等地名管理法规、文件精神,经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,拟对市区在建的部分居民住宅进行命名,现将标准地名[汉语拼音、起讫地点方位]公示如下:
嘉和公寓 JIAHE GONGYU
东起加油站,西至光明西村,南邻姜堰大道,北到光明北村
开发公司:泰州市天泽华韵置业有限公司
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拟命名的地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
民政局行政许可科
电话:88810819
2010年4月16日